关于印发《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及付息还贷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yzxsc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及付息还贷办》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及付息还贷办

 

 

 

                                                  扬州市职业大学

                                                   202471

 

 

 

 

 

 

 

 

 

 

 

 

 

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办理及付息还贷办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函〔20245)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国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目前扬州地区高校只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资助中心(新生)和学校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规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源地贷款的受理时间原则上为每年7月至9,具体时间每年7月通过公告发布。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温馨提示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六)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业确认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向高校老师提交本人签字的《确认表》。

还贷付息

贷款学生于毕业当年9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客户端可以查看还贷还息情况及申请提前还贷

()正常还本付息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从毕业年度的91日开始由款人自付利息。

2.111日至12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1日至920日之间),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款或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也可以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 功能还款,还能在指定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使用小程序主动还款功能或前往就近县区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 (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3.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相关APP小程序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贷款逾期及不良记录通报

1.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12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21日起产生罚息,期罚息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还款计划变更

(一)款学生出现升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合同还款计划变更。

(二)借款学生升学(专转本),将延长其宽限期和贴息期,推迟开始还本付息,但总借款期限不变。借款学生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还款计划变更申请。

(三)共同借款人变更。共同借款人发生死亡等其他原因时,借款人应携带相关明材料,重新确定新的共同借款人,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人变更手续

(四)还款计划变更申请通过审核后,借款学生应及时与县()学生资助部门联系取得调整后的还款计划

个人征信系统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金融信贷业务范畴,借款人应树立诚信守法按时还贷观念,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熟悉还本付息计划和操作方法,以免因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一)个人征信系统

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设施,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只要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国内各银行信贷网点查到其个人信用报告

人征信系统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贷款信息(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录等)和信用卡信息。

个人用报告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个人征信系统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也会曝光不诚实守信的借款人,使其在全国各地都难以办理住款等个人信贷业务

(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

时提醒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得者必须遵守《贷款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如果违约则将承担以下后:(1)经办银行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2)经办银行将违约信息录人个人征,全国各金融机构均可查询到该不良记录;(3)金融机构可以诉讼严重违约家助学贷款借款人,令其承担相关法律责。

(四)经办银行和各级学生资助管心可以将违约情况通报毕业生所在单位及其家长,以便协助回收国家助学贷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