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yzxsc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674


各学院:

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已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评定办法

申请条件与评定办法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21 修订)》(扬职大〔202124号)进行。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2150元、1650元和1150元三个等级,各学院按照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定资助等级。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1.本次的额度为2022年秋季学期的预下额度,各学院如有结余或不足请及时反馈,便于进行调整。

2.各学院要结合各个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和助学金申请情况分配额度,禁止按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

3.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事项

1)所有2019年后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都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年。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性质一样,两者不可兼得。

3所有办理过学费补偿手续的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统一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无需额外向学院再申请。

4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如果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请先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四、系统操作

学院在省资助系统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上报操作。截止时间:20221111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学院需将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特别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各学院需加强资助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进一步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3.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等问题,将根据年度考核要求进行相应扣分上报学校党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