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德育学分综合考评工作已经开始。因学生思政课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挂钩,请各学院于9月17日之前将德育学分(非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学生处。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德育学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各学院德育学分不合格学生,由相关学院负责德育学分的重修工作,并按70元/人收取重修费。重修费用由学院学工办用于重修的相关开支。请各相关学院于本学期第八周(10月24日)前完成德育重修工作,并将重修结果电子版(附件4)于10月26日前报送学生处。对于重修合格的学生,德育学分成绩为60分,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按60*30%=18进行计算。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学生德育学分成绩汇总表.docx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学生德育学分成绩汇总表.docx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学生德育学分不合格汇总表.docx
附件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德育学分重修情况统计表.docx
学生处
2018.9.3